名稱: |
除斑雷射 |
簡介: |
利用釹雅各雷射(波長532/1064nm),根據選擇性光熱療法的原理,作用在皮膚內黑色素載色體 |
適應症: |
色素性病灶 包括雀斑、老人斑、曬斑、顴骨母斑、太田母斑、刺青、紋眉、紋眼線等 |
作用: |
利用釹雅各雷射(波長532/1064nm),根據選擇性光熱療法(Selective Photothermolysis)的原理,作用在皮膚內黑色素載色體(chromophore)上,達到除斑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項: |
雷射除斑注意事項
治療前注意事項
孕婦、光敏感皮膚及病毒等感染性傷口,治療前應由醫師評估。
若皮膚乾癢不適、曬傷、濕疹、毛囊炎或色素沈澱等的部位,不適做雷射治療。
曾有局部麻醉藥膏過敏的患者請於術前告知醫師。
治療時疼痛感,如橡皮筋彈在皮膚上的感覺。
治療後注意事項
清潔及保養皮膚需輕柔,勿用力按摩臉部。
結痂的痂皮,臉部約3~7天後會掉落,其他部位需較長時間,不可將它摳落,應讓其自然掉落,避免留下疤痕或色素沈澱。治療後偶而會有水疱或輕度皮膚破皮現象,依醫師指示照顧傷口,如有需要請回診進一步處理。
需加強防曬,預防反黑(即雷射後色素沈澱)。
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,如:去角質、塗抹刺激性保養品、泡溫泉等。
治療可能併發症
治療後可能有色素沈澱現象或敏感肌膚產生,應依醫師指示治療,並應延緩或停止治療。
如有雷射後色素沈澱,臉部約3~6個月,其他部位約6-12個月可自然消褪。
如有傷口感染或化膿,請回診治療。
◎內容摘錄自台北市衛生局「醫學美容專區」網頁
◎敬請細心照顧傷口,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專業醫護人員
治療圖請加註
*以上均為個案,並非每個人均可達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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