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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語言發展遲緩[朱怡妍 復健科主治醫師]
嬰幼兒語言發展遲緩
朱怡妍 復健科主治醫師

前言
發展遲緩就是零到六歲的嬰幼兒在認知、動作、語言、溝通、心理、社會適應,及生活自理等方面,與絕大部分同年齡孩子比較,有異常緩慢時則稱之。早期療育的定義就是對於有特殊需求之嬰幼兒提供發展初篩、通報轉介、評估以及專業的醫療保健、特教、福利,以及家庭支持等服務。

早期療育的對象有:
1.高危險兒童 (低社經地位、貧窮、單親、移民)
2.早產兒及其他生理狀況異常 3.發展遲緩兒童。

分類
所有發展遲緩的類型中,語言發展遲緩是比例最高的,占了5-10%。溝通問題(communication disorder)其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:

言語(speech)問題: 構音(Articulation disorders)、語言流暢度(Fluency disorder such as stuttering)、 嗓音(Voice disorder)

語言(language)問題: 聽說讀寫任何一項有問題,主分類可以分為兩大類

發展性語言障礙Developmental language impairment (DLI) :與認知能力相關,通常同時會影響到語言及言語。發生原因常見的有:智能障礙、腦性麻痺、自閉症、聽障及過動症。

特定型語言障礙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(SLI):病人除了語言病沒有其他發展方面的問題(如智能、動作發展、聽力,等等……),一般是和遺傳非常的相關,定義是要延遲語言發展里程碑一年。

紅旗警訊 (語言發展遲緩高危險群)
(1)到兩足歲時沒有任何語彙出現
(2)到三歲還沒有句子表達
(3)三歲以後仍含糊不清,難以理解
(4)語音發展比一般孩子慢一年以上(臭乳呆)
(5)五歲以後句子仍有錯誤的現象
(6)越大越不說話
(7)視線接觸差,不看人不理人
(8)對人說話的聲音不感興趣
(9)有雞同鴨講的情形
(10)口腔的動作功能不佳

結語
對於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,我們期望藉由早期療育能達到促進兒童語言完全發揮,並且根據發展提供一般正常兒童之生活經驗,使其將來容易融入正常社會。另外,防止因語言不良造成次發性併發症的發生,減少成長過程中的社會情緒傷害也是很重要的。
參考文獻:
.http://www.uptodate.com/contents/etiology-of-speech-and-language-disorders-in-children (Etiology of speech and language disorders in children, UpToDate, May 2013)
Definitions of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and variations. Ad Hoc Committee on Service Delivery in the Schools. American Speech-Language-Hearing Association. ASHA Suppl 1993; 35:40.

聯新國際醫院桃新分院關心每位孩子的發展,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洽復健科各節門診或復健中心
諮詢專線:03-3325678分機1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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