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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/出院須知

首頁 > 就醫須知 > 住院服務 > 住/出院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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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本院住院病房提供以下服務項目:
   (一)日常用品
        1. 特等及單人病房免費提供一組牙刷、牙膏、茶杯、毛巾、香皂及衛生紙。
        2. 每病床皆備毛毯(太空被)、枕頭一組,除固定時間更換清洗之外,期間如有污損,工作人員則隨時協助更換之。陪伴者請自備保暖之被蓋。
   (二)伙食
        1. 本院可提供不同類型的訂餐需求,醫師會依據您病情需求、喜好選擇適合您的餐點,本院會依據訂購的餐食種類、病況需求提供每日三~四餐次(早、中、晚三餐或外加點心供應),以維持您良好之營養狀態。
        2. 所有餐別(除管灌飲食外)均須自付,餐費計算方式以「天」計費,僅入、出院當天以「餐」計費。
        3. 如果您要停止訂餐或再次訂餐,請告知護理人員。
        4. 如您對餐點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告知護理人員,我們會迅速為您服務!
        5. 送餐時間:早餐於07:00~07:30、午餐於11:30~12:00、晚餐於17:00~17:30。
        6. 本院為落實垃圾分類,用餐完畢之餐盒請放置配膳室,由清潔人員分類處理,請勿直接丟棄於病房內。
        7. 餐盒回收時間:早餐於8:00~8:30、中餐於12:30~13:00、晚餐於18:00~18:30。
        8. 三樓配膳室備有溫熱設備,可供溫熱食物使用,但為維護公共安全請勿烹煮生食。
   (三)設備
        1. 各病室床頭及浴廁間,皆設有叫人鈴,若有緊急事件,按鈴即可通知護理站。
        2. 每床設有坐臥兩用陪伴椅或沙發,供探訪者使用。
        3. 醫院為開放空間,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院;如有物品須寄存,護理站設有保險箱可供暫時存放貴重物品。
        4. 向護理站借用之物品,如:電視遙控器、冰枕、吹風機等,使用後(或出院前)請歸還護理站,以方便其它病人借用。
二.住院注意事項
   (一)訪客探病時間:8:00~21:00。
        1. 為了維護幼小孩童之健康,請勿攜帶6歲以下孩童進入病房。
        2. 為使病人得到充分休息,在病房內請勿大聲喧嘩,並於21:30以後僅留家屬一名陪伴。
   (二)環境安寧
        1. 本院全面禁菸及檳榔。
        2. 本院有實施圾垃分類,請配合執行,以維持環境整潔。
        3. 本院一律謝絶推銷人員到病房推銷,如您有被推銷時,請通知護理人員處理。
   (三)請假事項
        1. 健保局規定:住院期間不得外宿。若有特殊重大事故必須請假時,必先經主治醫師評估,及向護理站辦理手續。
        2. 請假時間以小於4小時為限,若逾期未歸,或未經請假自行外出者,依健保局規定,院方須予辦理自動出院。
   (四)安全
        1. 住院期間,在執行各項治療之前,工作人員會依您配戴之手圈,執行辨識,請您切勿任意移除手圈。
        2. 為維護女性病人之隱私,當醫療人員欲為您執行侵入性身體檢查時,必須有女性工作人員在旁協助,若無,您可拒絶接受檢查。
        3. 本院工作人員一律穿著制服及佩帶證件,若有未表明身份人士向您解說病情或索取任何費用時,請儘快向護理站查明,以免上當。
        4. 護理站有「病人權利與義務」相關資料,可供參考。
        5. 如因病情改變或醫療上有必要執行身體約束(限制行動)時,將尊重病人及家屬的感覺,執行前必會向病人或家屬解說,並取得同意。
        6. 當需要聘請看護時,請向護理人員詢問。
        7. 當您需要暫時離開病房區時,請務必告知負責照顧您的護理人員。
   (五)設備
        1. 您若需要相關之診斷證明書,請儘早告知護理人員或醫師。
        2. 出院後。如需申請相關證明,則須至門診掛號辦理。
三.出院
   (一)經醫師許可出院,工作人員會先為您辦理出院手續,再通知您至1樓櫃台結帳。
   (二)辦理出院時間:平日8:00~18:00(星期一~星期六);假日8:00~12:00(星期日)。
   (三)您出院前,請完成以下確認事項:
        1. 護理人員會告訴您出院後之居家照護須知。
        2. 櫃檯人員會告知下次回診時間。
   (四)您若需要相關之診斷證明書,請儘早告知護理人員或醫師。
   (五)出院後如須申請相關證明,可至門診掛號辦理。
   如有任何問題,請來電詢問,聯絡電話:03-3325678轉分機2300或2333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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